[#本港新聞 23/10] [#即時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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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黨美孚南二號候選人王德全就要求廉政公署主動調查美孚南選區涉嫌賄選事件發出聲明
根據網上媒體「獨立媒體」2015年10月20日報導(《李力持棟篤笑緊接選舉活動舉行 民建聯稱兩活動完全獨立》)和其他網上資料,美孚南區議會選舉候選人之一黃達東涉嫌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12條,在選舉中向他人提供茶點或娛樂的舞弊行為。
據報導指,2015年10月14日晚上黃達東在美孚孚佑堂舉行交流會,隨後在同一地點舉行免費的李力持棟篤笑,由美青體育康樂聯會主辦。講座期間「有職員在開場時呼籲市民在11月區議會選舉支持一下」,而根據表演者李力持在其Facebook留言(https://www.facebook.com/leetailik/posts/10153930469818676),當晚活動只供美孚居民參與,碰巧美孚居民(最少某部分)正是黃達東之選民。當晚時間上的安排亦正是將出席講座的人留下,再給與欣賞免費娛樂。按照報導所指,現場大多數聽眾原位留下。很明顯,這兩個活動完全是有相連的活動。
根據深水埗區議會在2014年6月討論社區重點項目計劃,黃達東向區議會申報是美青體育會有限公司會長,同上述活動的主辦單位美青體育康樂聯會可能有密切關係,而黃達東在這些組織的角色亦有待釐清。
廉政公署有責任維護選舉公平,公正廉潔。廉政公署的網站亦指出「根據【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十二條,任何人向他人提供食物,飲料或娛樂,或償付用於該等食物,飲料或娛樂的全部或部份之費用,以誘使或酬謝他人或第三者在選舉中投票或不投票予某候選人或某些候選人,即屬違法。任何人索取,接受或享用食物,飲料或娛樂,作為作出上述行為的誘因或報酬,亦屬違法。」
本人認為廉政公署應主動調查事件,確保香港選舉廉潔,並將違法者繩之於法。
美孚南二號候選人王德全
2015年10月22日
實習記者: Icy Tam
天晴新聞 - RMHKNEWS
#23102015rmhkn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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